中共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已於7月1日正式施行,新版《反間諜法》將原本的44條擴增為71條,對「間諜行為」的定義籠統,認定不但範圍擴大,且效力溯及既往,過去如發表過中共認為的「敏感言論」,一旦入境中國,都可能「被間諜」。
前往中國旅遊,一般民眾拍照、攝影、使用GPS地圖等行為,或在網路上搜尋當地官方或企業資訊,與當地人聊天、訪談,參加宗教活動等,都可能被以「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為由,認定為觸犯《反間諜法》,在未經正當程序下即可能遭到中共逮捕或拘留。
對於該法的實施,美國國務院在6月30日將中國列為橙色三級警戒區域,並發布最新旅遊警示:當地法律有任意執行以及有被錯誤拘留風險。韓國政府也做出提醒:在網路上搜索照片或地圖,或搜尋儲存批評中國的文章,都有可能觸犯《反間諜法》,赴中國旅行須格外小心。
為了讓台灣民眾了解新版《反間諜法》,由學者沈伯洋與何澄輝共同創辦的黑熊學院,於6月29日下午7時,舉辦一場「不去中國也該認識的反間諜法」講座,由黑熊學院執行長何澄輝,以及曾遭中共拘禁、現為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李明哲主講。
一、何澄輝主講內容摘要:
何澄輝闡明中共對台慣用三戰策略,亦即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
● 中共對台「三戰策略」
1.法律戰
法律戰,目的要創造未來對台灣進行干涉行動的「法律基礎」,使中共自身看似師出有名。其源頭可以追溯到2005年的《反分裂國家法》,亦即將台灣視為分裂主義分子,列為武統對象。
2.輿論戰
輿論戰主要針對普羅大眾,目的在改變一般大眾的認知,破壞人民對台灣政府的信任。行使的時間,處於開戰前的平時狀態,隨時帶風向,製造輿論。
3.心理戰
心理戰針對特定工作者,目的為策反、招安、勸降。行使的位置放在戰時,特定工作者包括軍人或政府決策者,迫使其不抵抗、不作為、甚至投降。
● 《反間諜法》擴及所有個人、組織、企業
中共為了建構三戰策略施行的環境,2017年通過、2018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其中第七條中廣泛規定:在中國境內,涵蓋外國公司的任何人、企業、組織,均有協助情報工作之義務,也有替其保密及保守相關祕密的責任,甚至包括中共認定的境外中國人,諸如外國僑社和台灣人。
何澄輝舉例,美國偵破的獵狐行動中,中共公安或者情報人員,利用觀光旅遊簽證的身分,到國外執行域外執法行動,透過要挾的方式,要求僑社成員協助進行域外執法行動,比如幫忙開車、傳達訊息,甚至代行威脅動作。獵狐行動後來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偵破,起訴了非常多人,此行動嚴重侵犯各國的主權與人權。
中共甚至在世界各地設立海外警察局,海外警察局藏身在中國的外交單位、甚至僑社內,以服務僑民為藉口,實際上的目的是監控海外中國人。中共將這些行動包裝為偵辦跨境犯罪,看似進行警政協力,卻是執行人權迫害或主權侵害,背後的法律基礎一樣是所謂《國家情報法》。
何澄輝指出,《反間諜法》成為中共對外擴張的主要法律工具,不但具有長臂管轄權,甚至有域外效力,且擴充到中國境內所有個人、組織、公私營企業,均須被要求服從且協力交出任何敏感資料,包括民眾使用抖音、微信、微博等通訊軟體,中共可以要求交出相關個資,甚至進行前期監管,也就是先進行審查制度,或者建立資料庫索引制度,進行篩選、排查。
● 動輒得咎,引發寒蟬效應、自我審查
中共的《反間諜法》不僅侵犯言論與人身自由,還破壞國際商業監管機制,為中國添增不公平競爭優勢。
在正常的商業環境下,不論中國公司到海外上市、或外國公司至中國合資,都需要受到第三方審計監察的認可。
命令頒發後,中共要求所有中國的國營企業,必須解除與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稽核審計的合約。按照規定,國外企業要到中國投資,或者將貨品銷售到中國,必須要成立合資公司,或者尋找中國的代理人、代理公司。找尋合作夥伴,會先做商業合夥公司誠信稽核,是一個很正常的行為,然而近期一家國外綜合商業稽核公司在中國分公司的中國雇員卻因此被逮捕。
這種漫無標準的狀況,使得整個中國商業交易的邏輯處於不安定的狀況,個人或公司的經濟利益、人身自由安全等,都會受到威脅,範圍無遠弗屆。
因言獲罪在中國已經非常嚴重,法治執行標準漫無邊際,必然會產生寒蟬效應。為了自保大家就會開始進行自我審查,何澄輝認為,《反間諜法》這一工具,未來會進一步變成收懾、收束中國國內輿論的工具,也會成為一個打擊中共不喜歡的對象,包括異議人士、乃至敵國的工具。
● 台灣應開展足以抗衡的法治建設工作
在中國的權力運作邏輯及法治邏輯中,法律的規範只不過是漂亮的藉口和理由,真正問題的出現是執行。
面對這樣的挑戰,何澄輝表示,保衛民主是當前民主社會的重要課題,必須回到以基本權的維護。這是為什麼過去許多學者一直在倡議建立包括《代理人法》,公開揭露境外勢力代理人的制度,並使民眾、公民獲得適當正確的資訊。
二、李明哲主講內容摘要:
身為長期的「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目前為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的他,在2017年前往中國訪友時,被中共拘捕,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關押在湖南省赤山監獄。此次講座,他以親身經歷闡述中共《反間諜法》施行後對台灣人可能造成的影響。他認為,抵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認識敵人,而且,「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
李明哲提到,面對《反間諜法》,大家可能會覺得:我小心一點,不要觸碰中國的紅線就好了。然而什麼叫中國的紅線?應該怎麼面對寒蟬效應?
● 無所不在的中國紅線
中國的紅線無所不在,早在《反間諜法》正式實施之前,不只台灣人,也有很多日本人、美國人被抓。有一位受僱於中國公司的日本雇員,去山東、海南探勘溫泉,被中國以間諜罪判刑。根據中共當局的解釋,「溫泉是國家機密」。
「中日青年交流協會」前理事長鈴木英司,其認識的中共官員因為政治原因被鬥倒了,理由就是和外國人接觸,鈴木英司成為他被鬥倒的理由,以間諜罪判刑六年。另有一個日本人也被判間諜罪,只是因為他在地攤買一些古書,回家後警察上門逮捕他,告訴他地攤上的是公務單位流出來的公文。
台灣接二連三有人被抓,包括社運人士、台灣民族黨創辦人楊智淵,以及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楊智淵從來沒有攻擊過中國政府,只是在台灣參加一些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團體的活動,他做的事情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做過。富察雖是中國人,但他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回去中國是要放棄中國國籍,中共為什麼抓他?重點是恐嚇台灣出版業者。
中共法律訂定是一回事,重點是他有對法律的任意解釋權,讓人無所適從。李明哲認為,去探討紅線這回事根本沒有答案,除非你什麼事都不做,不然不可能不碰紅線。
「一個自由民主台灣的存在,本身就是挑釁中國。」李明哲強調,因為中國政府不允許有任何不能控制的力量。
他認為,不要以為《反間諜法》7月1日才開始實施,其實早就實施。中共的習慣是默默執行很久,接著把它法律化,對內打壓中國的人權,對外則蔑視所有的國際規則。
▲李明哲遭中共非法拘捕後,妻子李淨瑜不但在台灣控訴中國政府,還到各個國家,希望外國政府救援李明哲。Getty Images
● 如何對抗中國政府這種行為?
李明哲從個人的經驗,談如何對抗中國政府。
李明哲在中國坐牢5年,過程中妻子李淨瑜從來沒有默不作聲,不但在台灣控訴中國政府,還到各個國家,希望外國政府救援李明哲。國際救援迫使中共相當程度上必須「依法行政」,擺脫毫無人性的「指定地點限制住居」,以及讓李明哲得以「公開審判」,避免被汙名化。
「指定地點限制住居」被廣泛用來對付政治犯跟外國人,把人關在旅館或是自己家裡,派人24小時看守軟禁,讓一個人終日不見天日,甚至不讓他知道任何時間。
儘管「指定地點限制住居」最高不能超過兩個月,但一些政治犯卻被關半年、一年,甚至數年。而且由於不是正式逮捕,因此可以不受規範,不能會見家人,不行聘請律師。當時李明哲被關在一個房子裡面,只有一扇窗戶,且對外的窗被布幕圍着,基本上不知道白天夜晚。李明哲遭到兩個人24小時看守,被禁止跟他講話,而且被嚴格禁止告訴他時間。當一個人對時間喪失掌握能力很容易崩潰。那段時間他常沒有辦法睡覺,一睡就作夢,夢到在吃大餐,夢裡有一個聲音說,李明哲你在坐牢,你不要再作夢了,他常常被嚇醒。
他表示自己幾乎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因為十幾天沒有人來講一句話,自己會很期待跟人講話,「我到後來非常希望警察每天來審訊我,他審訊我兩個小時,我希望他審訊我四個小時,所以在這種情境中,共產黨可能取得任何口供,更不要說很多政治犯會被肉刑。」
當時李淨瑜前往美國一個關注中國政治犯救援工作的單位,名為「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CECC正式把李明哲列入救援名單。因為妻子李淨瑜的奔走,兩個月後李明哲脫離「指定地點限制住居」,正式進入看守所,被正式逮捕。李明哲進入看守所以後,至少看得到陽光,而且能接觸到獄友,精神開始恢復正常。
透過國際壓力,才能打破獨裁者的迫害劇本。被正式逮捕後,因為海外的救援,中共不得不對他進行公開審判,儘管是上演一齣戲,讓李明哲在法庭上照唸一篇認罪稿。但因為國際救援,中共沒有把嫖妓類的汙名化罪名栽贓給他。李明哲強調,政治犯一旦遭汙名化,出獄後很難從事原先的工作。
李明哲表示,李淨瑜不斷公開要求中國政府要依法行政,她沒有把自己當受害者,「當你不把自己當受害者的時候,面對強權就可以堅強。她面對獨裁者,哭沒有用,哭只會換來獨裁者的蔑視。」
▲曾遭中共拘禁、現為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專案經理人的李明哲,強調「自由需要付出代價」。黑熊學院提供
● 自由需要付出代價
李明哲沉痛指出:「自由需要付出代價。」中國政府對人慣用收買與恐嚇,當初用密使接觸李淨瑜,保證李明哲可以提早兩、三年回來,但是要付出什麼代價?無法想像!李淨瑜認為,她沒有辦法決定李明哲什麼時候回來,但可以決定他用什麼姿態回來,並沒有答應。
中共對於人性是極盡蔑視,他們認為「人」第一是可被收買,第二則可以恐嚇,李明哲呼籲台灣人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願不願意為了下一代,付出代價來換取自由?」李明哲指出,今天可以自由,是因為台灣上一代人付出了生命、付出了代價,替每個人爭取了民主自由。
● 抵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認識敵人
李明哲強調,抵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認識敵人。他舉例,第一個跟中國簽和平協議的地方就是西藏,所以簽和平協議有用嗎?「當你要中國一國兩制,請你去看看香港,你願不願意下一代,生活在那種地方?」
此外,李明哲提醒:「我們不太習慣去追問有權勢的統治者為什麼作惡,卻很習慣去追問受害者,為什麼觸犯紅線?這個思維模式不改掉,台灣永遠找不到對抗中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