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即使乞丐都敬畏「天理」,這恐怕是今人難以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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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
讀了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講述的這個真實故事,才知道甚麼是乞丐的最高境界。
獻縣有一個乞丐名字叫王希聖,從小雙足殘疾,腿腳彎曲萎縮不能行走,只能用雙肘撐地挪動身體,以股代足。
有一天,他在路上拾獲二百兩金子,就把金子藏在身後的草叢中,自己坐在拾到金子的地方等待失主。丟失金子的是一個叫張際飛的商人,一會兒,他慌慌張張地找了來。王希聖一問,和他撿到的金子相符,就把金子還給了張際飛。張際飛非常感激,拿出一半金子欲送給王希聖,王希聖不要。於是王際飛把王希聖請到家裡,商議要贍養他終生。王希聖說:「我生下來就形體殘廢,這是上天對我的懲罰,如果我違背天意受人奉養,必定會有大的災難。」說完毅然離去。
有一天,王希聖躺在裴公祠下面睡覺,忽然有一個喝醉的人用力拽他的腳,他感到十分疼痛,難以忍受。一會兒,這個喝醉的人走了,他的腳和腿竟能伸直,從此可以正常行走了。
這個故事詮釋了古代一般人的品行──張際飛知恩圖報,王希聖拾金不昧。
乞丐王希聖拾金不昧,寧願做乞丐也不要人供養,真是非比尋常,現代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和難以理解。究其原因,王希聖是怕違背了天意,從中可以看出古人對「天」的敬畏。
由此故事即可得知,王希聖「拾金不昧」的行為,源於中華民族幾千年來尊天敬神、信奉善惡有報的傳統道德和文化,它深深地埋在中國人的心靈深處,維繫著一代又一代人類的道德與行為。
而中國近六十年來,在中國共產黨「戰天鬥地,其樂無窮」的無神論教育下,人們已經失去了中華民族承傳了幾千年的道德倫理和有神信仰,致使現今的中國人已很難分清是非善惡了。
難怪有人調侃現在的乞丐:「遇到要錢的乞丐,給他點飯;遇到要飯的乞丐,給他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