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一胎化」政策歷來頗受爭議,例如違背了1968年國際人權會議通過的《德黑蘭宣言》規定「父母享有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及其出生時距的基本人權」;農村人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則不允許第二胎,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則允許第二胎的「重男輕女」現象,也造成男女人口結構失調;一胎化還造成中國「四二一」扭曲型家庭結構(意即四名祖父母與二名父母皆由一名獨生子女扶養),讓年輕夫婦背負沉重的扶養負擔,也讓社會高齡化問題日益嚴重。
除去這些弊病,最近還發生了官方人員主導的「跨國人口販賣」問題。
3,000美元贊助費買一個中國棄嬰
據廣東《南方都市報》報導,貴州鎮遠縣有300多戶貧窮的農民因為無法交納超生罰款,被迫將孩子送往縣福利院;還有很多超生女嬰是被當地計畫生育部門的工作人員從家裡抱走的。而在福利院進行統一「改造」後,以每名3,000美元贊助費的價格賣給赴中國領養孩子的外國人士。這些外國領養者被告知,所領養的都是棄嬰。
報導透露,從2001年至今,該院共有80名棄嬰,除兩名女嬰殘疾外,其餘78名均被美國、比利時、西班牙等國的家庭領養。
報導引用當地主管計畫生育人員的說法表示,他們掌握著當地所有超生家庭的資料,嬰兒還在母親肚子裡,就已經被他們盯上。這名工作人員還說,嬰兒生下後,少則20來天,多則兩、三個月,就會被強行抱走,他並說:「大一點的孩子不要,因為怕他們能認路回家。」
交不起「超生」罰款的人間悲劇
今年54歲的石光應在說明骨肉分離的人間悲劇時說:「交不起罰款,就(把超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這是縣裡的政策。」
農民工李澤吉兩年前去浙江打工時,把超生的女兒寄養在堂哥家,結果那個女兒被當地政府抱走了。李澤吉說:「因為超生,我們也不敢去問,怕罰款。以後也沒找過。」
廣東的《時代周報》刊登報導稱,貴州省鎮遠縣的兩家人說,因無力交納超生罰款,計生官員抱走了他們的女兒。
那兩對夫婦被告知,如果他們交不起幾萬元(1萬元約合1,500美元)的超生罰款,就只能將孩子送給人家收養。其中一個孩子的父親說他同意將女兒送到福利院。另一個孩子的母親說,她一開始同意了,後來又懇求把女兒要回去,但遭到拒絕。
報導說,她說官員們讓她不用擔心,孩子會被送到國外。
政府公告製造「棄嬰」
美國人Windy收養了「古城慧」,所以,她保留了一份《貴州都市報》於2004年3月6日刊發的貴州省民政廳公告,公告中有10名嬰兒的照片。公告顯示這些孩子的撿拾位址均在鎮遠縣的某些鄉(鎮)政府門口、福利院門口。「古城慧」被撿拾的地點就在羊坪鎮政府門前。公告下方註明:其父母及親人見報後,60日之內請來鎮遠縣福利院認領,逾期將按棄嬰安置。
一位從鎮遠縣福利院收養了棄嬰的荷蘭養母,保留了貴州省民政廳2004年8月發布的公告,上面14名孩子都來自鎮遠縣福利院,其中有5名女嬰的撿拾地點在鎮計生辦、車站、公路邊、路口等公共場所,其他兒童均是在村民家門口撿拾的。這位荷蘭母親收養的女孩叫做「古城俊」,撿拾地點是該縣羊場鎮計生辦過道。
雖然公告都顯示了「棄嬰」被遺棄的地點,也事隔多年,但彭洪德夫婦還能確鑿地指認出照片上的孩子正是從他們家強行抱走的孩子。而李澤吉、陸顯德因為孩子被抱走時太小,而且年份已久,他們已經無法辨認。
大陸作者楊光志撰文寫道:「有著政府背景的一個縣級社會福利院,居然在幹著黑社會的勾當,而且一幹就是8、9年!上百萬收益,不是一個小小的福利院可以消化的,那麼,這背後的當地政府默許,這背後的所有分一杯羹的獲益者的沈默,除了用無恥的罪惡來形容,還能有甚麼呢?」
一個疑似縣級規模的集團性違法案件,在新聞出來後,並沒有引起中國政壇震盪,說明當地甚至還沒有意識到這樣一種犯罪行為的嚴重性。然而,官方機構公然「拐賣人口」,在外國人的眼中實在很難想像:這樣的中國究竟是怎麼樣的一種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