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解析

推廣植物品種權,農業部鋪就臺灣農業研發底蘊

謝平平
「蝴蝶蘭花蓮2號-黑天使」剛在2025年公告核准品種權,育成者為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提供

你知道植物也有「品種權」嗎?農業部農糧署推動植物品種權制度,至2025年11月為止,國內植物品種權的申請案為3,368件,公告通過計1,693件,其中以花卉類為最大宗,申請案佔比超過八成,其次為蔬菜(6%)與果樹(5%);公告通過的花卉品種權申請案為1,342件、蔬菜類173件、果樹類95件。臺灣農業研發能量充沛,育種者的努力也獲得法規保障。

農糧署表示,凡是具有新穎性、可區別性、一致性、穩定性、適當品種名稱等5大要件的植物,都可以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申請品種權。經品種性狀檢定審查通過後,木本或多年生藤本植物的品種權利期間長達25年,其他植物物種則為20年權利期間,該品種的生產、繁殖、銷售、輸出入等權利均為品種權人所有,如未經同意利用該品種,品種權人可請求排除侵害或損害賠償。

為協助臺灣農產品布局國際巿場,農糧署透過與其他國家簽署相互採認檢定報告書及相互合作,大幅簡化育種者在海外申請品種權的費用與時間,目前已與歐盟、日本、越南簽署品種權合作備忘錄(MOU),也將持續與其他國家洽簽合作備忘錄,強化品種權的保護屏障。

農糧署也建置「植物品種權公告查詢系統」,網址為https://pvr.afa.gov.tw/,提供適用植物種類、申請案件查詢、權利維護等資訊。農糧署強調,每一品種都是育種者的心血結晶,代表著臺灣農業技術創新的成果,惟有健全品種權保護制度,讓育種者、農民、消費者共同受益,才能激發更多科研人才投入資源,確保優良品種不斷推陳出新,讓臺灣農業在國際舞台上充滿創新活力與永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