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家法庭近日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等5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震撼中共黨內和國際社會。中共官方至今沒有回應,而在海內外接連引發強烈反響。
西班牙將啟動引渡條款
西班牙國家法庭受理的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中國前國家主席)、羅幹(中共類似納粹蓋世太保機構「610辦公室」前首腦)、薄熙來(中國商務部部長,曾任遼寧省省長)、賈慶林(中共全國政協主席)、吳官正(中共政治局常委、原山東省委書記)的訴訟案,目前法律程序進入審訊階段,莫雷諾大法官對涉案5名被告發出傳訊審問。
11月27日,西班牙外交部亞洲司媒體發言人瑪麗亞‧薩爾瑟德表示:「西班牙政府外交部對此司法起訴案沒有任何意見,因為這涉及到司法體系權限,而西班牙作為民主的三權分立國家,政府行政體系對司法體系的裁決不會做出任何干涉。」
同日,加拿大國會提出新法案:允許在國外遭受酷刑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民事訴訟法庭起訴外國政府及官員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目前該法案已獲得所有黨派關鍵人物的支持。
《華盛頓郵報》、美國之音、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西班牙媒體、澳洲媒體、馬來西亞中文媒體等等紛紛報導:江澤民等5名被告在4至6週的抗辯期內若無異議,法庭將發出國際逮捕令。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
2005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在馬德里正式簽署,2006年4月29日,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該引渡條約生效。
至今為止,有25名以上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30多個國家的法庭被起訴立案,其中包括現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現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前610頭子李嵐清、現610頭子劉京、前教育部長陳至立等人。
目前,除了澳洲法院判決薄熙來敗訴之外,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及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也已經在美國被判有罪;中共駐加拿大前副總領事潘新春被判有罪後潛逃回國。
史無前例公平與正義的伸張
香港多位議員對此表示支持。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律師說:「西班牙這個案子可以喚醒國際社會,面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迫害維權律師和迫害其他很多中國人民,不可能有正常往來。應該讓這些人引渡到西班牙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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