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反共」在台灣──「雷震案」六十五年祭(上)
「台灣教授協會」9月初舉辦「民主反共在台灣歷史上的意義」講座活動,邀我為與談人。我相信台教會諸先生以此為題,一定是深思熟慮過的,當然也著眼於當下很強的現實意義,就是藍白親共、投共照映出台灣民主的危險。9月4日是「雷震案」發生、同時是其所創辦的《自由中國》被封的六十五年祭,所以我還是想把問題鎖在1949~1960年的十一年間。
「古典民主理論」是1949年之後台灣知識界奉行的主流
「民主」與「反共」都是政治性的名詞,也涉及政治的行為與型態,何況一旦深入到權力與意識形態的深層結構就會大大增加其複雜、多變、歧異與難解度。「民主」是人類實踐出來以解決權力問題的最好設計,十九世紀英國艾克頓(Lord Acton,1834~1902年)爵士留給我們的教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當然是實踐民主的正當性至理名言,不過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有更深刻意義的話語,他說:「人是彎曲的木材,從未造出任何正直的東西。」「民主」即使是人造物中得意之筆,也誠如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所說:「民主是最壞的政府形式,除了那些一次又一次試行過的形式外。」簡單說,民主就是人類歷史上壞制度下唯一能接受的制度。
胡適是自由主義的領袖,1942年寫信給魯迅、周作人和陳源(西瀅),是為了調解他們之間的筆戰,(詳見拙著〈魯迅、林語堂與「打落水狗」〉,刊於《印刻》)信中他自稱自己是「一個愛自由的人──雖然別人也許嘲笑自由主義是十九世紀的遺跡」云云。自由主義者服膺「古典民主理論」,認為:民主就是為現實的共同福祉作出政治決定的制度安排,強調的是理性的、烏托邦的和理想主義的;基本上胡適這些自由主義者遵奉十九世紀哲學的民主理論,正是1949年之後台灣知識界奉行的主流:一方面,自由主義宣揚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是專制政權強有力的對抗武器;另一方面,反自由主義的左翼思想不可能在台灣生存。
到1942年,經濟學者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揭櫫「另一種民主」,他的理論則是就現實論民主:「藉由參選人的激烈競逐獲取人民的選票,贏得政治權力。」強調經驗的、描述的、制度的和程序的民主概念。熊彼得「另一種民主」的理論並沒有影響到台灣,原因也很簡單,台灣當時根本沒有選舉,自然不可能有「另一種理論」存在的空間。
舉一個例子。徐復觀有一篇文章題為〈自由的討論〉,刊於1954年3月16日的《民主評論》上,後收入《徐復觀雜文3:記所思》);他把三封信聚集在一起發表。事起於徐復觀讀了《自由中國》十卷三期的社論〈自由日談真自由〉之後,非常不滿,認為出於張佛泉手筆,於是寫了信給雷震表達不同意見。其實此社論是殷海光執筆,雷震的覆信也是殷海光代答。
徐復觀之所以誤認,是因為有次與張佛泉討論他尚在書寫的《自由與人權》,其中單篇在《自由中國》上發表過,張佛泉告訴徐復觀說:「政治問題不必談道德,道德問題中又有什麼自由的問題可談呢?」道德是儒家的「自家無盡藏」,張佛泉的說法無異牴觸新儒的紅線,所以在徐復觀致雷震的信中強調:「我不覺得道德一定要和政治隔離,道德自由一定要和政治自由隔離。」雷震把來回兩信寄給張佛泉,作為當事人的張佛泉也寫了回信給雷震,並請送徐一閱。
這個論辯,是非對錯,暫先不談,可知的是,在此問題上,雷、殷、張一國,徐自成一國。這個事件代表什麼意義?雷、殷、張、徐等都是1949年逃離中共而聚集在《自由中國》的旗幟下,他們有共同點,首先就是「反共」,不同處是,雷、殷、張是自由主義者,徐則屬新儒家,儘管思想上有衝突,然而大家都有傅斯年痛定思痛寫下「歸骨於田橫之島」的悲愴,共同追求以「民主」來「反共」則一。當然他們過去基本上是親國民黨,甚至是黨的政要。

傅斯年為歷史學家,五四運動學生領袖之一。曾任北京大學與台灣大學校長。公有領域
傅斯年:我們與中共必成勢不兩立之勢
1949年是中國知識分子面臨人生中的大抉擇,著名現代歷史學家陳寅恪沒有到台灣去,為什麼?至少他告訴宋史專家鄧廣銘說:「胡(適)先生在政治上的關係,是非走不可,我則可以不走。」陳寅恪留在中國沒走,後來成為聚訟紛紜的公案,在此不贅。北大張正烺說:「傅先生與蔣介石關係密切,所以跟他去,我與蔣介石沒有什麼關係,不願跟他到那孤島上去。」
所以隨蔣介石到台灣,除「反共」因素外,還有「政治上」的「關係」在。當然還有一種算計,認為台灣終不能保,「以1949年的形勢來說,廣州既不能守,台灣也未必能恃。」(余英時文)熊十力寫信給勸他避地台灣的徐復觀、牟宗三,就是持這樣看法。(熊信藏東海大學「徐復觀檔案室」)陳寅恪拒絕夫人唐篔之建議移居台灣,夫妻一度失和,唐篔一怒離家赴港。(詳見余英時,《陳寅恪晚年詩文釋證》)
先父屬自由主義者,在中共占領溫州時,沒有逃離的打算,他的看法是:「國民黨是我見過最壞的政權,還有比國民黨壞的嗎?」不及一年,眼看中共行事完全沒有「正當法律程序」觀念可言,於是舉家糾眾租船再度到台灣。王鼎鈞一家則是另一類型,盱衡局勢,認為他們與國民黨有長久打交道經驗,可以應付,對共產黨政權完全沒有把握,權衡之下,走為上策。
可見除了跟蔣政權的黨政軍特逃亡台灣外,諸「反共」思惟之複雜,沒有公式一概而論,但「反共」則一。重點是,每個人的選擇與計算都很複雜,難以楚界漢河般地劃清。
追求「民主」當然必定「反共」,然而逆定理不見得成立,也就是說,主張「反共」並不一定追求「民主」,拉「反共」當大旗吶喊的不見得堅持「民主」,甚至「反民主」。雖然都以「反共」為核心原則,兩者有本質上的差異:一種是出於價值觀,或說意識形態;一種是由於「政權」被推翻而「反共」,所以強調「反攻大陸」。堅持「民主」而「反共」與為「政權」而「反共」,即使目標一致,出發點卻有畸輕畸重之別,目的有時更南轅北轍。
秉持意識形態╱價值觀而「反共」的文獻,可以拿傅斯年1947年2月4日致胡適信中兩段話做代表:「我們與中共必成勢不兩立之勢,自玄學至人生觀,自理想至現實,無一同者。他們得勢,中國必亡於蘇聯。」又說:「使中共不得勢,只有今政府不倒而改進。」這形同從「意識形態」出發的「反共」宣言,基本上雖不滿意「現政府」,即國民黨政府,但絕不與中共妥協,而且要蔣政權挺住而「改進」。傅斯年之於「反共」,到底出於「民主」因素多?還是怕「中國必亡於蘇聯」多?難言哉。(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