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經驗

台灣應如何面對半導體及AI相關產業快速成長?

第277期
陳博志
近年台灣半導體及AI相關產業快速成長,並帶動經濟快速成長。Adobe Stock
作者為前經建會主委、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暨經濟研究所所長。現任台灣智庫榮譽董事長,為台灣經濟發展與國際金融專家。

近年台灣半導體及AI相關產業快速成長,並帶動經濟快速成長,這是值得高興的事。但它和其他經濟變化一樣有利有弊,因此這舉世矚目的巨大利益伴隨的副作用也必然很大。於是國內對這些利弊有不少意見。但這巨大的發展牽動整個經濟體系的相互關聯,有些直覺上好像正確的對策,透過經濟體系的相互影響來看並不見得正確,或者會相互矛盾。

產業不平衡成長 有利也有弊

產業不平衡成長是經濟發展的常態,若非長期以來的不平衡成長,台灣現在大部分人還在做初級的農林漁牧業,而拿和低度發展國家差不多的所得。高成長產業的高成長,正是在發揮其高競爭力的利益而為全國賺更多錢。明白這個道理,我們不要隨便阻礙這成長過程中的各種調整,但我們要很小心地在擴大成長的利益時儘量避免讓副作用擴大,而在降低副作用時也要儘量避免阻礙成長和必要的經濟調整(參見:陳博志,〈不平衡成長是正常的發展方式〉,《台經月刊》,2026年6月)。

部分產業快速成長除了直接使整體所得成長,也會帶動一些相關產業的成長,並可因為規模擴大的效益而提高這些產業未來再繼續發展的能力。但它也會帶來一些可能不良的副作用。第一類重大的副作用是出口成長造成的出超、貨幣升值壓力,以及被外國採取關稅等貿易障礙,因而傷及其他沒有這麼高競爭力及成長動能的產業;第二類副作用是成長產業僱用太多資源並拉高其價格,而使其他產業被排擠;第三類副作用是與成長產業相關的人民所得快速提高,其他人民所得相對變低,甚至絶對所得也變低或失去工作。這些副作用有些可有對策抵銷,有些則不易甚至不宜完全消除。

高成長產業副作用之一:升值及貿易障礙壓力大

高成長產業帶來的升值及貿易障礙壓力很大,也有可能因而造成所謂「荷蘭病」(Dutch Disease),可說是不平衡成長最主要的副作用。因為出超主要雖是由高成長產業造成,但低成長也就是低競爭力產業,通常更沒能力承受升值及外國的貿易障礙,若任由升值或外國提高貿易障礙等情況發生,產業間的不平衡及相關人民所得差距的擴大可能會更嚴重。

出超問題解方:高成長高競爭力產業對外投資

對付出超問題的方法很多,但台灣目前的情況最合適的方法可能是高成長高競爭力產業的對外投資。這不僅可降低出超和升值及被課高關稅的壓力,也可和進口國形成友好合作,並且可降低對低競爭力產業的排擠效果(參見:陳博志,〈赴美投資遠比被課高關稅合理且有利〉,《台經月刊》,2026年1月)。這政策較須注意的只是要設法維持台灣在這些高競爭力產業的全球領先地位(參見:陳博志,〈企業全球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要做的整體思考〉,《台經月刊》,2025年12月)。目前政府和相關廠商與美國達成的協議就是走高成長產業對外投資這路線,而且相當成功,可說已去除產業不平衡成長最主要的不良副作用。

 

成長產業排擠既有其他產業的副作用多半是正常的經濟調整,如ICT產業排擠傳統勞力密集產業。Adobe Stock

 

高成長產業副作用之二:低競爭力產業被排擠

除了升值和被外國課高關稅,高成長產業排擠既有其他產業的副作用多半是正常的經濟調整,就像去糖業排擠傳統農業、勞力密集產業排擠糖業,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資訊及通訊科技)產業排擠傳統勞力密集產業一樣。

要注意的只是其程度和速度是否超出負擔能力,是否有人受到失業等嚴重傷害。產業排擠的方式通常是高競力產業付得起高薪高價,而把某些類人才和資源吸引過去,致使低競爭力產業沒有足夠資源或付不起高薪高價而萎縮,而有些只能在低競爭力產業工作的人力和資源就會失去工作或收入減少。這種造成失業的情況目前似乎不多。若有實際存在的情況,則應依實際問題設法緩解。不少人主張給受排擠產業更多外勞以降低其成本,但這做法卻很可能讓部分勞工薪資面對更大的下降壓力(陳博志,前引2026年6月)。

高競爭力產業對外投資可以緩解這種排擠的可能,但不少人在擔心排擠之同時又反對對外投資。有很多人則主張為了讓高成長產業更方便成長要儘量增加電力供給和降低其價格(參見:陳博志,〈AI會造成缺電危機嗎?〉《台經月刊》47卷5期,2024年5月),要為高競爭力產業培訓和引進更多人力(參見:陳博志,〈AI教育值得注意的經濟問題〉,《台經月刊》,2026年7月),要用不見得合理合法的方法提供高競爭力產業便宜方便的土地(參見:陳博志,〈輝達土地問題卡關該檢討什麼?〉《看》272期,2025年)。而不管這些幫助高競爭力產業的政策之對錯,大家至少都該記得它們會擴大排擠低競爭力產業的作用。

高成長產業副作用之三:造成所得分配變化

至於分配的問題,經濟發展過程一定也會造成所得分配的變化,部分產業成長特別高時也可能使分配變化更快。這種所得分配變化其實可分為三類:功能性所得分配、家庭所得分配,以及世代所得動態分配。

一、功能性所得:即各種生產要素提供服務之所得,如各類工資、利息和利潤。這類價格主要反映它們的生產價值,若沒有獨占和特權因素,競爭力較高的產業及員工拿較高的薪水是合理的事,政府不宜隨便直接干預薪資的變化而傷害自由市場機制(參見:陳博志,〈薪資高低差距和勞力分配比不是低薪問題的重點〉,《台經月刊》,2025年1月)。何況目前薪資高低差距的變化是高薪者增加較高而不是低薪者薪水下降。因此責怪不平衡成長使薪資差距擴大的言論可說是弄錯了問題。

二、家庭所得:包括各種所得在內的「家庭所得分配」才是較該注意及採取對策的地方。家庭所得分配的惡化有一種是高所得家庭所得增加很多而低所得家庭增加較少,另一種是低所得家庭所得絕對金額下降。我們目前並非後一種比較嚴重的情況,雖需注意改善,但不必誇大為社會對立。改善的方法包括改善相關人民的生產力從而提高其薪資等等,都可以努力,但效果可能不大也不快,所以要有耐心長期努力。有些人主張政府要提高工資,但近十年政府和企業已很努力提高基本工資。至於其他工資多為市場決定,政府直接的影響力並不大,政府只能由教育和產業發展等等政策提高勞工生產力,而藉市場機制提高工資。

直接現在就可做或正在做的是改善工資之外的其他家庭所得。高成長產業使政府稅收增加,去年普發一萬就是將來自高成長產業的利益外溢給全民。2025年台灣經濟成長幾乎是全球最高,我們都還普發一萬要救景氣,實在是國際笑話(參見:陳博志,〈民主文化在普發一萬中倒退〉,《看》,270期,2025年)。當時若非政治人物為政治利益而要求普發,而是只發給較弱勢家庭所得相對較低者,改善分配和抵銷產業不平衡成長之副作用的效果就會更大,理由也會更正當。政府收入增加也可用於改善健保、長照、教育等對弱勢人民相對有利的工作。這也可改善實質的家庭所得分配。

去年勞退基金也因為高成長產業股價大漲而為勞工賺了大錢,這也使高成長的利益擴散而改善所得分配。政府稅收及投資利益的增加,若妥善運用,可以抵銷很多不平衡成長的副作用。人民若有更好的機會參與高成長產業投資,如擴大退休金購買股票機會,以及政府準備更多資金投資產業,都可能使高成長產業的利益均霑到更多人民。去年普發一萬乃至各年發放消費券之前,我曾一再主張把政府多的錢拿來投資新產業,包括成立主權基金(參見:陳博志,〈超徵稅款最好用來設立主權基金〉,《看》,265期,2025年),目的都是在發展新產業並讓全民分享利益。這方面我們未來若能做更多,全民都是新產業股東,未來高成長產業造成的家庭所得分配問題就會較不嚴重。

三、世代動態所得:高成長產業若過熱甚至變成一窩蜂投機,也可能讓人忽略未來產業發展,而降低未來新產業發展再換一批人賺大錢而改變所得分配的「動態分配」效果。所以我們此時也要注意提供未來新產業資金和人才,避免投資資金和人才培育不理性也過度被吸引到目前的高成長產業中。國家投資或主權基金、國家金融及產業政策,以及教育政策,都可以更有遠見地引導正確方向及程度,而避免目前的不平衡成長傷害未來國家發展。

經濟問題本來就有很多且相當複雜的相互影響,產業結構改變的問題不只是經濟成長和發展的核心,也廣泛涉及經濟的各個領域,因此其影響更難用三言兩語交待清楚。本文引用了很多其他文章,就是因為相關的很多問題、道理和對策都難在一篇短文中說明清楚。政府和論者都不宜不弄清楚各種相關道理,而用產業結構調整中看到某個現象,就直覺地加以批評及採取頭痛醫頭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