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和中國簽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的政策受到民間很多批評,但政府一直未能直接針對這些批評提出正面的改進,反而用一些不恰當的方式來回應,其中一種回應是說反對者沒有替代方案,所以沒資格反對(其他不恰當的回應請參閱台灣智庫網站上之「政府宣傳ECFA的不當手段」一文)。反對者當然有替代方案,ECFA真正的問題反而是政府沒有替代方案。
沒有替代方案的談判一定會輸掉
任何政策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不做」。就像到商店買東西,若價格談不妥就說不買,這樣才不會買到太貴的東西。反對ECFA的人有很多替代方案,而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談不到合理的結果就不要簽。然而政府卻沒有替代方案,所以政府說ECFA非簽不可,今年5月之前就要簽。這種把自己的選擇說死的做法,就是讓自己毫無談判的籌碼,所以李光耀先生才會說馬政府把自己的底牌都翻出來給人家看,談判一定會輸掉。
各種談判要成功,一定要有替代方案,也就是當對手不接受我們的要求時,我們還有別的路可走,這樣對手才不會予取予求,我們的談判才不會輸掉,馬政府沒有為ECFA準備替代方案,就使它對中國的談判幾乎一定會輸掉。也就是會傷害台灣的利益,就像是東西買貴了,或把台灣賣得太便宜了一樣。
反對政府ECFA政策的人士除了主張可以不簽之外,還提出了很多可能的替代方案,但政府卻加以漠視。合理的決策應該是同時分析幾種不同的替代方案,每種方案分別都做必要的配套且把它安排到最好的情況,然後再來比較各種方案的優缺點,最後才選出最好而可行的方案。
例如一班學生要去畢業旅行,絕對不是班代表說要去阿里山,大家就非去阿里山不可。一定要先對阿里山、墾丁、花蓮、澎湖等幾個可能主要目的地想好可能的行程規劃,並評估大致的成本,然後再由大家討論來決定要選哪個目的地。依這樣的道理,ECFA問題除了依政府目前無條件要簽的方案之外,可能的替代方案至少還包括附加上必要條件之後再簽、更充分討論和談判之後再簽、先做個別重要產品降低關稅的談判、透過對外投資來迴避中國的貿易障礙、加強對其他國家的合作並促成更大區域之合作,以及專心提升國內產業競爭力等做法。馬政府不思考這些建議,反而一心一意非簽ECFA不可,乃是一種放棄替代方案的投降主義。
配套、延期或先個別產品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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