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逝世,往事湧上心頭

第55期
2010年1月28日
作者: 
林保華
羅海星因為參與「黃雀行動」,營救六四領袖時被捕,判刑5年。圖為2009年6月4日於香港舉行的六四追思會。
羅海星因為參與「黃雀行動」,營救六四領袖時被捕,判刑5年。圖為2009年6月4日於香港舉行的六四追思會。
攝影: 
Getty Images

元月14日,網上看到羅海星病逝的消息,吃了一驚,他怎麼比我早走了?因為有一段時間,我們有接觸,也有共同的命運,因此在深表哀悼時,也必須為他寫些甚麼,以誌紀念。

參與黃雀行動 羅海星被捕

最近「80後」成為香港極為熱門的話題,香港年輕人雖因為支聯會的「不想回憶,未敢忘記」而傳承六四歷史。但是作為六四一個插曲的羅海星事件,年輕人知道的恐怕已經不多了。因為這個敏感問題,連當事人都不想多提了,尤其在現在環境之下。而我現在作為中國的「化外之民」,不妨寫一下。

海星是因為參與六四後香港的「黃雀行動」(編註:六四發生,營救六四領袖行動的代稱),營救王軍濤與陳子明時被捕,判刑5年。後來中國為打破外交孤立,邀請英國首相馬卓安訪問中國時,作為「禮物」,提前3年假釋。當時為營救王軍濤被捕的,還有劉丹紅。劉到美國後,著有《情義無價》,講述她所知道的情況。這是後話。

海星的父親羅孚(羅承勳)是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員,公開職務是《大公報》副總編輯與《新晚報》總編輯(兩報一家,都是中共黨報)。羅孚是中共在香港的統戰老手,因為統戰的需要,身段很軟,與各界「資產階級」人士多有交往,甚至美國駐港機構。但也因此惹禍上身,1982年被北京騙回廣州政協開會時,以「美國間諜」為名將他逮捕。類似故事在文革期間太多了,所以現在搞統戰必須「寧左勿右」,才可以保住自己。

黨內傾軋 羅孚被冤

羅孚被捕後,我曾經在《星島晚報》寫了一篇文章,感嘆為他仗義執言的反而是香港的右派文人,左派文人則噤聲。而根據報社內朋友傳出來的消息,當時揭發羅孚最積極的,是羅孚一手培養的接班人,現在出任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的曾德成(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是兄弟土共),使他們非常寒心。當時主持羅孚案的是負責華僑與港澳事務的廖承志(國民黨左派元老廖仲愷、何香凝之子)。後來大概發現是一場冤假錯案,然而當時處在中國要收回香港的敏感時刻,對港人信心會有很大衝擊,所以判他10年徒刑,卻在判刑一年後對他「假釋」出獄,但又不讓他回香港而待在北京,避免與香港人接觸。

我與羅海星第一次見面,是在1988年9月21日。那時我陪同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傅利曼(Milton Friedman,中國譯弗里德曼,香港譯佛利民)與張五常教授訪問中國,住在釣魚台國賓館;那天下午,中共總書記趙紫陽剛接見完我們。晚飯後回到賓館,張教授接到電話,對我說,我們(不包括傅利曼夫婦)現在去見方勵之。當時方勵之已經是中共監管對象,釣魚台賓館電話肯定被監聽,我有顧慮,然而老闆(編註:指張五常,當時林保華先生在他研究室任職)興致很高,我只好答應陪他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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