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通常這是出門去租或買DVD來消磨無聊時間的好機會。棒球在美國歷史久遠,自然也已經深入文學和電影之中,成為重要的養分。在過年前我把自己最喜歡的幾部棒球電影拿出來談一談。我對棒球的興趣之一在於棒球的經營層面,所以我從棒球作為一種生意的制度面來看這幾部片子告訴我們什麼。
1、《百萬金臂》:Bull Durham(1988)
有些人認為這部是史上最好的棒球電影,我自己是其中之一。凱文‧科斯納(Kevin Costner)拍了不少棒球電影,這一部和下面一部《夢幻成真》都被認定是經典。我忘記第一次看到這部片子時到底看懂多少,不過在看大聯盟棒球一段時間之後,我相信當初有很多不影響劇情進展的部分一定沒看懂。舉例來說,科斯納在一出場時說他是「稍後指定的球員」(the player to be named later),這是跟棒球交易有關的術語。球隊在做交易時有可能對於部分細節暫時無法決定,所以主要的球員先去新的東家,交易中部分配角,則等稍後再從一個做交易時已經決定好的名單中選擇。這個出場介紹就說明了他在球團中的地位並不重要,在電影快結束時他被球團釋出就不令人意外了。
在電影中科斯納跟隊友偷偷跑去客場球場,打開噴水器製造能讓他們因雨停賽的「天然」災害時,他告訴隊友要羅賓斯(Tim Robbins)這個「簽約金小子」(bonus baby)來付計程車費。近年來球隊要簽下選秀會裏選到的頂級新秀時,往往要付出數百萬美金來簽約,不過早年不是這樣的。1947年開始球隊之間有協議限制簽約金上限,以免有錢的球隊砸大錢來簽新秀。簽約金超過上限的球員,根據規定必須直接放在大聯盟名單上面。由於實力好到能夠不經小聯盟磨練直接成為即戰力的球員很少見,所以這個措施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那些直接放在大聯盟名單上的球員被稱為「簽約金小子」。從1965年業餘選秀制度開始,球員可以自由和球隊協商簽約金,就再也沒有這樣的限制了。
「簽約金小子」這個名詞在電影中的使用,並不是這個名詞最早出來時的原意,應該只是指那些簽約金膨脹的年輕選手。這部電影是1988年發行的片子,雖然沒有明講背景是哪一年,不過從電影中提到的真實球員和音樂來看,大約是1980年代,跟影片拍攝的時間相同。劇中提到羅賓斯的角色拿到十萬美金的簽約金,在當時算是相當高了,所以他甚至買了一輛保時捷跑車。
這部電影的重點是小聯盟球員如何成長,看他們如何搭著巴士長途來回主客場,跟大聯盟球員的光鮮完全是兩回事。台灣目前還有不少年輕球員在小聯盟裏,這部片子雖然不能完全代表一般小聯盟球員的生活,不過多少可以幫助大家想像一下在小聯盟努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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