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打開電視,有將近100個頻道,24小時不停播送。其中尤以談話性節目最具煽動力,有重大社會事件、政治事件、娛樂八卦事件發生時,事件主角都可能成為被談論的對象。這是民主社會下媒體自由的表徵?還是惡性競爭的環境下造成的媒體審判問題?
「一個法治社會,一定不能跳開證據面、跳開程序,不能扮演上帝!」目前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的林永頌律師如此說。
「現在談話性節目造成的所謂輿論審判,對司法審判者、也就是法官,造成一定的壓力,我覺得這已經形成了。」目前擔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顧立雄律師也有類似看法。
林永頌因「白曉燕案」備受壓力
林永頌認為,媒體擷取下的鏡頭,隨著畫面的播送,捕風捉影的猜測帶動了觀眾的情緒,引導了觀眾認定了某人就是嫌疑人:「觀眾就跟著媒體說,是他啊;檢警調丟的風向球,就是他;理平頭、穿囚衣就像壞人啊,就是他!可是法官經過一段時間審理以後,結果,不是他。法官就被罵:『昏庸!』法官說:『我就看證據啊!』」
林永頌與同為律師的妻子施淑貞長期為受職災勞工、弱勢團體義務辯護,多年前白曉燕命案發生後,經同業所託,為命案凶手陳進興妻舅張志輝義務辯護。在全案進入二審時,林永頌接手,一經手就是六年。
張志輝案一審無罪,當庭釋放,引發社會譁然,審判法官遭受極大壓力。林永頌回憶說:「一審法官告訴我,接到金紙、冥紙一大堆啊!」來自社會如潮水般的責難,也湧向接手二審辯護的林永頌。
張志輝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依舊被判無期徒刑,最終,更二審再被判無罪。當社會大眾認定的殺人凶手被無罪釋放,林永頌遭受不少社會質疑、責備的眼光。
「媒體看過證據嗎?沒有啊!觀眾看過證據嗎?沒有啊!你是當時的目擊證人嗎?也不是啊!你是上帝嗎?你有看到嗎?也沒有啊!你為甚麼知道就是他?因為是透過電視的包青天的第三顆眼睛,就看到啦?!」林永頌生動地描述,過往的情節畫面,似乎躍於眼前。
「法律」是公平正義的堡壘,確保著受害人冤屈得以伸張,也確保被告得到應有的審判。如果媒體不謹守分寸,採取煽情、聳動、扭曲的報導手法以提高收視率;如果檢、警、調不嚴守分紀,不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如果民眾不理性看待……「未審先判」似乎就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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