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社會,抗議司法不公的事件,時有所聞。距離全國第一次司改會議至今10年,台灣的司法改革是成功?還是失敗?有人將這10年視為關鍵的時期,更有人寄望爾後10年,台灣能邁入更為成熟的法治氛圍。
有人對今日的司法失望,有人對明日的司法寄予厚望,但不可抹滅的是,台灣從戒嚴到解嚴,有一群默默付出的法律人,為今日的法治築下深厚的基礎。他們的熱忱與理想或許能讓我們看到未來法治社會的一盞希望燭火......
身穿黑白兩色衣袍,穿梭法庭間,冷靜、自信、辯才無礙。「律師」這個令人稱羨又敬畏、捍衛公平正義的角色,面對壓力與不公時,理想與信念如何敵過現實的考驗與誘惑?
台大法律人 因理念結成莫逆之交
1950年代中末,四位年輕人或為理想、或因際遇先後進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就讀......
「我從初中開始,就立志當律師!」賴浩敏律師不僅身上的西裝有型,配合黑白交錯、略顯浪漫的髮間,更是流露出風雅的品味。
「父親希望我不是當醫師就是當法官,既然我後來還是決定讀文科,那就當法官了!」范光群律師話語中濃濃的客家腔調,與時而流露的堅毅神情,形成恰好的和諧感。
陳傳岳律師,說話聲調平緩略顯感性,舉止中散發一股學者風範的氣度。他說,讀法律是冥冥中自有的天意。
而一臉慈祥笑意,下屬形容是活菩薩,外表酷似「肯德基爺爺」的黃柏夫律師,則是捨棄了藝術家夢想,走入法律之路。
他們是法律事務所的合夥人,是同學、是學長學弟、是連襟、是好友,更是彼此在漫漫的法律人生涯中,實踐自我價值的最忠實支持者。
利益均分 完成合夥「不可能的任務」
「我們可以說是一拍即合!本來都有共同的理想、相同的理念,將來想共同創造一個甚麼東西,所以在發生的那一瞬間是很快的!」陳傳岳如是說。他們回憶著,幾通電話的溝通,幾秒鐘就決定了合夥的關係,也定位了日後的法律人的角色。共同的契約更是令人跌破眼鏡,僅僅一頁,裡頭寫著「利益均分」!
看似瞬間即成,合夥的形式卻被當時的律師界視為「不可能的任務」。有人說律師喜歡獨來獨往,合夥後的勞務與收入的分配,更是合夥關係中一大挑戰。在當時這樣的合作關係及規模,沒有成功的先例。有人更「鐵口直斷」四人的合夥關係「不過半年,頂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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